第二章
迄今为止,我们一直将日神精神与其对立面——酒神精神——视为从自然本身迸发出来的艺术力量,无需人类艺术家的中介,自然的艺术冲动首先通过它们直接获得满足:一方面是梦境的图像世界,其完美与个人的智识高度或艺术教养毫无关联;另一方面则是陶醉的现实,它同样不顾及个人,甚至试图消灭个体,通过一种神秘的合一感来救赎他。面对自然的这些直接的艺术状态,每个艺术家都是”摹仿者”,而且要么是日神式的梦之艺术家,要么是酒神式的醉之艺术家,或者最终——如在希腊悲剧中那样——同时是醉之和梦之艺术家:我们可以这样设想他:在酒神式的沉醉和神秘的自我弃绝中,孤独地坐落在狂欢歌队的一旁,然后,通过日神式的梦之作用,他自身的状态——即他与世界最内在根基的合一——以一个类比性的梦境幻象向他显现。
【解读】 第二章的开头是一次重要的回顾和推进。尼采先总结了第一章的要点:日神和酒神首先是”自然的”力量,不是人发明的——梦境和陶醉是自然本身的艺术创造,跟你受没受过艺术教育没有半毛钱关系。然后他抛出了一个关于艺术家的核心定义:所有人类艺术家都不过是自然的”摹仿者”。注意这里”摹仿”的意思和我们通常理解的不一样——不是在模仿外部世界的样子,而是在模仿自然本身的创造方式。艺术家要么学着日神的方式去做梦(画家、雕塑家、叙事诗人),要么学着酒神的方式去沉醉(音乐家、抒情诗人),而最伟大的——悲剧诗人——两者兼备。最后那个画面极其精彩:悲剧诗人坐在狂欢歌队旁边,身体在酒神的迷醉中与世界合一,但同时日神的力量让他在意识中”看见”了这种合一的景象,化为可表达的幻象。这就是悲剧的秘密配方:酒神提供深度体验,日神提供表达形式。
依据这些一般性的前提和对比,让我们现在走近希腊人,去认识自然的那些艺术冲动在他们身上发展到了何种程度、何等高度:由此我们就能更深入地理解和评价希腊艺术家与其原型的关系,或者用亚里士多德的说法,“对自然的摹仿”。关于希腊人的梦境,尽管有大量的梦境文献和无数梦的轶事,我们只能推测性地但却相当有把握地说:鉴于他们在造型方面不可思议的精确而稳健的才能,加上他们对色彩明亮而坦诚的热爱,我们不能不假定——令一切后来者汗颜——他们的梦境也具有线条和轮廓、色彩和群组的逻辑因果性,具有一种类似于他们最佳浮雕的场景序列,其完美若可比较的话,当然有理由让我们将做梦的希腊人称为荷马,将荷马称为做梦的希腊人:这是在比现代人自比莎士比亚来谈其梦境更为深刻的意义上说的。
【解读】 尼采从理论转入了历史考察:让我们看看这两种力量在希腊人身上到底表现成什么样。先看日神这边——希腊人的梦境。他的论证方式很有趣,也很大胆:我们当然没法直接知道古希腊人做什么梦(没有脑电图可以回放),但尼采从他们在造型艺术方面的惊人天赋反推——一个民族如果能雕刻出那样完美的人体、画出那样鲜明的色彩,那他们做的梦一定也具有同样的视觉精确性和逻辑清晰度。这个推理未必站得住脚,但它引出了一个绝妙的说法:“做梦的希腊人就是荷马,荷马就是做梦的希腊人。“也就是说,荷马史诗那种明朗、清晰、栩栩如生的叙事风格,本质上就是日神式的梦境在语言中的投射。最后他还顺便贬了一下现代人:我们把自己的梦比作莎士比亚,那跟希腊人的梦比起来差远了。
相反,当我们要揭示酒神式的希腊人与酒神式的野蛮人之间那道巨大的鸿沟时,就不必仅凭推测来说了。从古代世界的四面八方——这里暂且撇开更晚近的世界不谈——,从罗马到巴比伦,我们都可以证明酒神节庆的存在,它们的类型与希腊式的相比,充其量就如同那借公羊之名和属性的蓄胡萨提尔之于狄奥尼索斯本人。几乎无处不是这些节庆的核心在于一种极度放纵的性的放荡,其浪潮冲决了一切家庭制度及其庄严的规矩;恰恰是自然中最狂野的兽性在此被释放,直至那种淫欲与残忍的可憎混合——在我看来那始终是真正的”女巫之酿”。面对那些节庆的狂热躁动——关于它们的消息经由水陆之途传至希腊——,希腊人似乎有一段时间完全安然无恙、受到保护:此刻阿波罗以其全部骄傲挺身而立的形象,再没有比这副狰狞而粗野的酒神面目更需要他举起美杜莎之首以对抗的危险力量了。正是在多利安艺术中,阿波罗那威严而拒斥的姿态被永恒地保存了下来。当这种抵抗终于变得可虑甚至不可能时——因为类似的冲动最终从希腊精神最深的根基中喷涌而出——此刻,这位德尔斐之神的作用就限于:通过在恰当时机缔结的和解,从那强大对手手中夺去毁灭性的武器。这次和解是希腊祭祀史上最重要的时刻:无论何处着眼,这一事件所带来的变革都清晰可见。这是两个对手之间的和解,明确划定了双方从此须遵守的边界线,并周期性地互赠荣誉之礼;从根本上说,那道鸿沟并未被弥合。但如果我们看到,在那缔和的压力下酒神之力如何显现,那么我们此刻就认识到——与那些巴比伦的萨开亚节及其人向虎和猿的退化相比——在希腊人的酒神狂欢中所蕴含的世界救赎之节和神化之日的意义。唯有在希腊人这里,自然才达到了她的艺术欢呼;唯有在他们这里,个体化原理的撕裂才成为一种艺术现象。
【解读】 这是第二章最重要也最精彩的一段,尼采在这里讲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文化史故事。故事的主线是:酒神精神在全世界都存在,但在大多数地方——巴比伦、罗马等等——它表现为纯粹的野蛮:疯狂的性放纵、暴力、人性向兽性的退化。那是”女巫之酿”,是毒药。古希腊人最初的反应是害怕和抵抗:阿波罗像举起美杜莎的头一样抵挡着这股洪流,多利安式的艺术(严谨、克制、秩序井然)就是这种抵抗的纪念碑。但关键转折来了:希腊人内心深处同样涌动着酒神式的冲动,光靠日神的盾牌挡不住。于是阿波罗做了一个天才般的决定——不再对抗,而是和解。他和酒神签了一份”条约”,划定边界,让酒神的力量在受控的范围内释放。这个和解的结果就是:希腊人的酒神狂欢不再是野蛮的退化,而被提升为一种艺术现象。同样是”个体化原理的撕裂”——个体界限的打破——在巴比伦那里导致人变成了野兽,在希腊这里却成了人变成艺术。这就是希腊文明的独特之处,也是尼采最核心的历史判断之一:希腊人的伟大不在于他们压制了黑暗的冲动,而在于他们找到了一种方式让黑暗的冲动开出了花。
那种由淫欲和残忍炼成的可怖的女巫之酿在此已失去效力:唯有酒神狂欢者情感中那种奇妙的混合与二重性使人联想到它——正如良药使人联想到致命的毒药——,那种现象即:痛苦唤起快感,欢呼从胸中夺取痛苦的音调。从最高的喜悦中响起恐惧的呼喊或为不可挽回之丧失而发出的渴慕哀歌。在那些希腊节庆中,仿佛自然迸发出一种感伤的特质,仿佛她在为自身被分裂为个体而叹息。那些双重情感中的狂欢者的歌唱和姿态语言,对于荷马式的希腊世界来说,是某种全新而闻所未闻之物:尤其是酒神音乐令他们感到恐惧和战栗。虽然音乐表面上早已作为一种日神艺术为人所知,但严格说来,它只是节奏的波动,其造型力量是为表现日神式状态而发展的。阿波罗的音乐是音调中的多利安建筑,但只是暗示性的音调,如竖琴所特有的那种。作为非日神的要素而被审慎地排除在外的,恰恰是酒神音乐以及一般意义上的音乐的特征:音调那震撼人心的力量,旋律的统一洪流,以及和声那完全不可比拟的世界。在酒神式的颂歌中,人被激发到其一切象征能力的最高峰;某种前所未有之物涌向表达:摩耶之纱的毁灭,作为物种之精灵乃至自然之精灵的合一感。此刻自然的本质要以象征的方式表达自身;一个新的象征世界成为必需——首先是整个身体的象征,不只是嘴、脸和语词的象征,而是以节奏运动着全部肢体的舞蹈姿态。随后,其他的象征力量——音乐的力量——在节奏、力度和和声方面骤然不可遏制地增长。要把握这一切象征力量的全面释放,人必须已经达到了那种自我弃绝的高度,而那些力量正是要以象征的方式表达这种弃绝:因此,酒神颂歌的侍奉者只能被自己的同类所理解!日神式的希腊人必定以何等的惊讶注视着他!这种惊讶因一种恐惧的掺入而愈发巨大:他觉得那一切其实并非如此陌生,他的日神式意识不过像一层面纱,遮蔽着他面前的这个酒神世界。
【解读】 这段收束了第二章,内容极为丰富,可以分三层来看。第一层讲希腊酒神精神的独特情感质地:不再是野蛮的淫欲和残忍,而是一种奇妙的”二重性”——痛苦和快感同时并存,最高的欢乐中夹杂着恐惧和哀伤。尼采用了一个精妙的比喻:良药让你想起毒药,因为良药恰恰是被驯化了的毒药。希腊的酒神精神正是被日神精神驯化后的”女巫之酿”——毒性没了,但那种刺激感还在。自然”为自身被分裂为个体而叹息”——这是全书最动人的意象之一:存在的根基是统一的”太一”,万物的分化和个体的产生对自然来说是一种痛苦的撕裂,而酒神节庆就是自然试图疗愈这道伤口的时刻。第二层讲音乐。尼采做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区分:在酒神到来之前,希腊人其实已经有音乐了,但那是”日神式的音乐”——节奏明确、克制有序,像竖琴的拨弦,像多利安式的建筑。真正的酒神音乐完全不同:它用音调的力量直接震撼人心,用旋律的洪流把你裹挟,用和声打开一个全新的世界。这个区分对理解后面尼采关于瓦格纳音乐的讨论至关重要。第三层讲酒神精神对表达方式的革命:当”摩耶之纱”被撕碎、个体与万物合一时,人需要全新的表达手段——不只是语言和面部表情,而是整个身体的舞蹈,以及音乐那不可遏制的力量。酒神颂歌的侍奉者之所以”只能被自己的同类所理解”,是因为你必须亲身经历过那种自我消融,才能听懂他们在唱什么。最后一句话是为第三章埋下的伏笔,也是全段最意味深长的地方:那个自以为安全的日神式希腊人,看着酒神狂欢者,心里一阵惊恐——因为他隐隐觉得,那一切并不陌生。他的日神式意识只是一层薄薄的面纱,面纱背后,酒神世界一直都在。这暗示着:每个人内心深处都藏着酒神式的冲动,文明的外壳不过是一层随时可能被撕破的面纱。